安装客户端,阅读更方便!

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第505节(2 / 2)

  总结一下,现任黔国公沐昌祚面对的就是一个烂摊子。

  在缅国的麓川觊觎云南,不断的掀起边境土司叛乱。

  广西的东南新军厉兵秣马,已经快要平定广西的瑶乱,腾出手来了。

  自己的亲爹沐朝弼就要回来,必然会引起了云南的动荡。

  沐昌祚看着公府里的将领,今天商议的是广西的事情。

  亲爹沐朝弼在云南执掌军政多年,也算是比较能打的了,公府内的这些将领,基本上都追随过沐朝弼。

  而沐昌祚今年才刚成年,在军中不及父亲有威望。

  从京师传来的消息,也正是因为亲爹沐朝弼战功赫赫,所以中书丞相张居正才想将沐朝弼放回云南,在云南牵制东南的军队。

  手下的谋士陈勘建议沐昌祚,必须要在西南搞出点成绩来,只要中书丞相张居正看到沐昌祚的能力,就不会将他亲爹放回来争权。

  关系到了自己手上的权力,沐昌祚终于积极起来,开始商讨广西的问题。

  沐昌祚看着堂下跃跃欲试,纷纷请求出兵广西的将领们,也是颇为头疼。

  就和明廷不放心沐家,一直想要削藩一样。

  沐家也不放心自己手下这些军头,不愿意让他们领兵出征。

  其中主张干涉广西最强硬的,就是自己父亲麾下的将领蒋旭。

  要说这个蒋旭也是个狠人,这家伙本来只是一个土匪,在云南为祸一方。

  后来被沐朝弼击败后,沐朝弼没有杀了他,反而对他非常器重,竟然将他纳入军中,担任细柳营的军官。

  沐朝弼被知罪的罪名中,就有一条是“包庇恶党蒋旭”。

  可在沐朝弼倒台之后,蒋旭依然在细柳营中做军官,沐昌祚对这个军头非常忌惮,可也是无可奈何。

  蒋旭这些军官请战的原因也不是为了大明社稷,而是云南这地方的军头只有打仗才有钱赚。

  云南这地方本来就不富庶,沐家在云南几代,积累了海量的财富,兼并了大量的土地。

  和沐家这个世袭黔国公一样,云南的这些军头大部分也是世袭,形成了一种类似于戎克军事贵族的集团。

  这些军头就和当年延平卫于家一样,和沐家一起侵占土地,奴役百姓。

  蒋旭这样的军头,想要争夺土地和人口,就必须要发动对外作战立下军功才行。

  所以自从东南占领了广西之后,蒋旭就一直鼓吹要出兵干预。

  沐昌祚的手下谋士陈勘是从中原逃到云南的,他是见过东南新军的战斗力,这绝对不是云南这种只能打打土司的地方军能够应对的。

  所以陈勘一直都在劝说沐昌祚不要轻易对广西用兵。

  可是现在父亲要返回云南了,沐昌祚再也压不住手下的军头,只能召开了这次军议。

  蒋旭依然在鼓吹出兵广西,沐昌祚手下谋士陈勘则对着众人说道:

  “广西新军精锐,统兵者又是在平倭中立下赫赫战功的戚继光,就连朝廷几十年都没能平定的藤峡之乱,广西新军用了一个月就踏平了藤峡!”

  说起了戚继光,蒋旭等叫嚣着出兵的将领也怂了。

  他们是什么斤两还是有自知之明的,怎么敢和戚继光这样的当时名将相提并论。

  眼看着其他同僚都怂了,蒋旭又站出来说道:

  “食君之禄忠君之事!我们黔国公府世代蒙受皇恩,难道要坐视东南逆贼不理吗?”

  这下子沐昌祚都有些绷不住了,你蒋旭是个什么东西,本来就是个江洋大盗,搁着这里装什么忠臣呢?

  陈勘这时候说道:

  “国公,我们也不是要对广西逆贼坐视不理,如今东南的报纸上都在鼓吹安南法统,以属下对逆贼苏泽的了解,他每次用兵都会在报纸上做好宣传,广西那边是要对安南动兵了。”

  “属下还打探到,安南的黎朝的使者已经去了广州,准备向逆贼苏泽称臣纳贡。”

  陈勘继续说道:“所以比起我们云南,安南北方的莫朝要比我们更着急。”

  “国公,属下听说安南北莫一直都想要被我大明承认藩属国的地位,如今国公可以用承认莫朝为安南正统为饵,利用安南北莫朝牵制广西。”

  云南不仅仅和缅国接壤,也和安南接壤,在场的将领自然对安南内部的南北朝非常了解。

  陈勘说的确实没错,比起多山又贫瘠的云南,和广西接壤的安南北莫朝应该比他们还急。

  这下子很多将领都被说动了,比起自己出兵打仗,让安南人先冲一波,试探一下广西新军的战斗力,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
  云南的明军之所以作战勇敢,甚至到了明末都还能一战,原因就是士兵都是上一级将领的私人部曲。

  这种制度就和唐代藩镇差不多,或者说云南沐家本来就是明廷内部的一个藩镇。

  甚至明廷控制沐家的方式,也和唐代控制藩镇的方式差不多。

  通过朝廷的威信,对沐家内部的爵位继承施加干预,让沐家的家主都在名义上服从明廷。

  如果遇到跋扈的,则通过扶持另外一个继承人上位,来罢免现任家主。

  嘉靖对于上一任黔国公沐朝弼就是如此。

  沐朝弼杀两个侄子,霸占寡嫂的时候皇帝不管,甚至还承认了沐朝弼的爵位。

  <div style="text-align:center;">

  <script>read_xia();</script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