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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82)(2 / 2)


  一生都在狩猎大型猎物的白色雄狮,显然没看上小猪仔。

  疣猪:我成年了谢谢,我就长这么大爱吃不吃!

  那只倒霉的猎豹正在逃命,身为草原上混得最惨的底层猫科动物,它不是第一次被自己的猎物追赶,也不会是最后一次。

  习惯了美强惨豹设的猎豹,不时回头看看疣猪追到那儿了?

  一看发现就在自己屁股后面,对方嘴边的尖角往上一顶就能挂到它的屁股,这很危险。

  但这并不是最危险的,猎豹偶然向前看,心脏破裂地发现两只雄狮正在向自己跑来,而且速度非常快,压根不像是正经狮子。

  惊呆了,它不记得草原上的狮子有跑这么快?

  求生欲特别强的猎豹,操控着自己修长的美腿拼死改变方向,寻找一线生机。

  等它跑走之后却发现,那两只狮子已然追着疣猪而去,目的不是它这只可怜的小猎豹。

  好险好险。

  猎豹站在原地伸长脖子看热闹,顺便张着嘴喘息,接下来看狮子猎疣猪,看得它目不转睛。

  或许它心里在想,卧槽,狮子这么厉害还整天抢老子猎物,有天理咩?

  两只雄狮在五分钟之内各自拿下一只疣猪,在猎豹面前秀了一番,算是为狮子正名。

  杀一只疣猪对于奥狄斯来说只是热身运动,他不累也不喘地叼起已经断气的疣猪,迈着闲适的步伐向乔七夕身边走去。

  远处的摄影师随手一拍,立刻得到一张完美的狮子主题海报,而且还是难得一见的白狮。

  吃饭都要在一起吃,啊啊啊,单身狗羡慕。望着两只腻歪在一起先亲热再吃饭的草原之王,每天工作不能谈对象的人类万分羡慕。

  乔七夕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奥狄斯猎杀的疣猪,感觉这只疣猪更瘦,于是他贼兮兮地调换了两只,把更肥的那只留给奥狄斯。

  全世界:感动!亚历山大对伴侣真好!

  奥狄斯:你们想多了,他只是不想吃脂肪。

  奥狄斯当然不会吐槽,他甚至不会解析乔七夕的举动,只是对方给他吃他就欣然接受,能够留下自己认为好的东西,让给乔七夕吃,已经是让人很震惊的一个举动

  草原上似乎只有亚历山大养大的狮子有这样的习惯,其他狮子对食物都是相当敏感的。

  猎豹小同志托了两只雄狮的福,这会儿高高兴兴地去找那只落单疣猪的茬,不久之后,它也叼着疣猪胜利归来,却不敢在狮子附近逗留,因为它害怕狮子抢它的食物。

  远处树上的花豹看着这一幕,没敢轻举妄动,否则它也不介意抢夺猎豹的疣猪。

  又或者这只花豹守在这里,本来就是打着黄雀在后的心思,殊不知被两只忽然出现的狮子打乱了计划,它龇了龇牙,看来只能自己捕猎。

  吃完疣猪,正好水牛群过去,乔七夕和奥狄斯舔着嘴巴继续前往上游,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比较干净的河段喝水。

  水流平缓的河岸边植物还是绿色的,看起来就算十一月份这里也不会断流。

  乔七夕站在岸边,低头看着两只大狮子毛茸茸的倒影,觉得好幸福啊。

  啊,动物的幸福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,只要有吃有喝,有伴侣陪伴在身边,好像就足够了。

  但其实这些看起来很容易获得的东西,对于野生动物们来说,可能要拼尽全力才能实现。

  摄影师们发现,这两只脱离了族群的狮子像风一样自由,他们不再拘泥于常驻一个地方为家,他们走到哪算哪,似乎有意走完这片不见得风景优美,但肯定值得领略一遍的草原。

  这是很浪漫的行为。

  关注他们流浪生活的人们,察觉到这个举动之后,散发了很多自己的感想,有人觉得,这是白狮送给亚历山大的一个礼物,毕竟亚历山大今年已经八岁多了,他们相守的时光稍纵即逝。

  为什么会选择和奥狄斯去旅行呢?

  是因为乔七夕某一天在奥狄斯的怀里睡醒,忽然觉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,守住一片领地也许是一只雄狮的使命,但绝对不是乔七夕的使命,于是他呜呜噫噫地央求奥狄斯和自己同行。

  没必要,真的没必要,他想去哪儿吱个声,难道奥狄斯还能不跟着他么?

  不管领地流浪在草原上是可行的,第一,他们身强力壮,不怕遇到危险,话说自从老萨四兄弟离世后,草原上狮子的数量是增加的,比较少出现非自然死亡的现象。

  第二,他们路过其他狮群的领地时,也许是态度平和,没有露出过攻击性,导致很多雄狮都不会跟他们起冲突。

  甚至偶尔还有雄狮巴巴地追赶在身后示好,那小表情仿佛在说:兄弟,哎,别走,要不吃顿饭再走呗?

  面对向自己示好的雄狮,奥狄斯倒也不生气,他只是懒得理会,一般就不给眼神完事。

  然而遇到对乔七夕示好的雄狮,无疑等于捅了马蜂窝,不得了了,奥狄斯非留下来揍对方一顿不可。

  有时候奥狄斯追着情敌跑得没影儿,留下乔七夕一只狮子在原地很无聊,同时也很无语。

  真是的,这男票能靠谱点儿吗?

  要是这时候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狮子怎么办?

  又或者是奥狄斯知道他会爬树,并不担心

  金色大英俊乖乖待在原地等候,有时候确实会遇到这片领地里的其他雄狮,但一般不会对乔七夕凶神恶煞,顶多是实行正常性质的驱赶。

  因为乔七夕又没有去招惹狮群,他只是在边缘路过。

  雄狮:吼,你走不走?你不走就算了,我一会儿再问问。

  又或者是自己亲自守在附近盯着,还遇到过叼着猎物在旁边嗷嗷吃的,馋谁呢!哼,怪可爱的。

  乔英俊:谁又能说狮子不是颜狗呢?!

  很可惜他有男票了,就算是最喜欢的斑马腿也休想诱惑对感情负责任的他,他心想:死心吧死心吧,我男票一会儿马上回来,看到你吊我不得揍死你。

  颜狗狮子眨眼,似乎在说:看着英俊的大狮子下饭,美味。

  敲,太油腻了太油腻了,乔七夕受不了这哥们儿。

  为了避免奥狄斯回来大开杀戒,乔七夕赶紧动身循着气味主动去到奥狄斯身边,顺便解救那只被狂揍的狮子。

  别打了别打了,咱们继续去旅行。

  和奥狄斯在浪流的途中,乔七夕看到了很多野生动物,有些是他在原来的领地上没有见到过的,比如鸵鸟这种带着鸟字却战斗力非凡的禽类。

  如果要问一下,草原上有多少动物被鸵鸟追过,那么肯定有一大半体型不大的动物都会举手,就连猎豹也不例外。

  猎豹:我日哈?

  不过它们被鸵鸟追得也不冤,通常都是因为垂涎人家的肉才被追得满地跑的。

  用自己的眼睛记录草原风光的亚历山大,还遇到了濒危动物穿山甲,对方正在路边绽放自己的鳞片,发出气味吸引来大量的白蚁当成自己的食物。

  两只狮子对气味都很敏感,路过的时候不由被呛得打喷嚏。

  穿山甲遭到惊扰,连忙把自己缩成一个球抵御危险,因为它的鳞片很坚硬,一般的动物想要咬穿它的鳞片没那么容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