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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节(2 / 2)


  二楼楼梯口的老爷钟的指针正疲惫地指向凌晨三点十七分,发泄着对我的轻率的不满。虽然我讨厌在不方便的时间叫醒马厩主管,但要想逃离这场疯狂的游戏,我别无选择。于是我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,这只孔雀(1)可笑的小爪子差点让我绊个跟头。

  我在贝尔或管家的身体里时,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。我好像被挤压在躯壳之中,一切都紧绷绷的,行动笨拙,好似醉了一般。

  我打开前门,树叶吹进来聚成堆。外面刮着大风,雨水横冲直撞,撼动了整个林子,噼啪作响。深夜黑黢黢的,仿佛空气中扬起了煤灰。我需要提灯才能看见路,才不会跌跌撞撞,才不会摔断脖子。

  我退到大宅里面,走下门厅后面的仆人楼梯。扶栏的木头摸上去很粗糙,楼梯板晃晃悠悠。走廊里的油灯虽然火不旺,但好在摇曳的火苗仍然发出脏兮兮的光。走廊比我印象中的要长,石灰水刷的白墙上凝结着水珠,涂料散发出泥土的味道,一切都是潮湿、腐朽的。布莱克希思庄园的肮脏角落我看过不少,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地方。我很惊讶这里还能住仆人,可见主人对他们多么不重视。

  到了厨房,我穿梭在满满当当的架子之间,终于找到了一盏防风灯和火柴。我划了两根火柴才点亮防风灯。我提着灯迅速跑上楼梯,出了前门,冲进暴雨中。

  防风灯在黑暗中挣扎,雨水刺痛了我的双眼。

  沿着车道,我走在通往马厩的鹅卵石路上,周围的树木在风雨中晃动摇摆。路上不平整的鹅卵石让我滑倒了,我远眺马厩主管的屋舍,但是这油灯的光太亮了,将本该显露的东西隐藏了起来。我不知不觉来到了拱门处,踩到了一堆马粪。像往常一样,院子里停满了马车,雨水从车顶的帆布篷上汇聚流下。与早些时候不同的是,马都在马厩里睡觉,打着呼噜。

  我把鞋底上的马粪抖掉,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小屋里,赶忙跑去敲门。几分钟以后,屋里的灯亮起来,小屋门开了一道缝,一个老人穿着秋裤,睡眼惺忪地出现在我面前。

  “我需要离开这里。”我说。

  “这个时候吗?”他语气中满是怀疑,揉着眼睛望着漆黑的天空,“您会丢掉性命啊。”

  “事发紧急。”

  他叹了口气,看了看外面的雨势,把门全打开,示意我进去。他穿上裤子,把吊裤带提到肩上,脸上还挂着从梦中被莫名其妙叫醒时的懒散与茫然的表情。他从门钉上取下夹克,不情不愿地出了门,示意我在原地等他回来。

  不得不承认,我很乐意待在这里。小屋里洋溢着温暖与朴素的气息,有种皮革和肥皂的味道,让人感到可靠和欣慰。我忍不住想去查门旁边的值班表,想看看安娜的留言是否已经写在那里。但我刚伸出手,就听见一阵可怕的骚动,窗外射来刺眼的光。我步入雨中,发现马厩主管坐在一辆绿车上,整辆车都在轰鸣颤抖,好像得了什么可怕的病。

  “来吧,先生,”他说着,从车里下来,“我给您启动好了。”

  “但是……”

  我看着眼前的奇妙机器吃了一惊,一时词穷。

  “没有四轮马车吗?”我问。

  “有啊,可马匹听到雷鸣会受惊,先生,”他说着,手伸进衬衣挠挠胳肢窝,“恕我冒昧,您恐怕驾驭不了马车。”

  “我开不了这车。”我说着,盯着这个可怕的机械怪兽,恐惧令我失声。雨水哗哗地滴到金属壳上,在挡风玻璃那里聚成了水洼。

  “就像呼吸一样简单,”他说,“抓住方向盘,想往哪里去就朝哪个方向开,把油门踩到底。您一会儿就能搞明白啦。”

  他的自信像只坚定的手,把我推进了驾驶室,车门叮的一声关上了。

  “沿着这条鹅卵石小路一直开,在尽头左拐到土路上,”他指向黑暗中,“那条路会把您带到镇上。那条路又长又直,只是有些不平坦。开四十分钟至一个小时,就能到镇上,就看您开得有多快了。您不会走错的,先生。不介意的话,您把车停在一个显眼的地方,明天一早我会让小子去开回来。”

  说完这些话,他就走了,钻回小屋不见踪影,门在他身后关上了。

  我紧紧地抓住方向盘,盯着这些操纵杆和指针,试着去理解控制按钮的作用。我试探着踩油门,这个可怕的装置跌跌撞撞地向前冲去。我又用力踩了下油门,车穿过拱门,在鹅卵石路上颠簸而行,最后到达马厩主管提到的左拐弯处。

  挡风玻璃上像挂了一层雨帘,我只好把头伸出车窗来观察前方的路。车灯照着的是一条土路,上面四散着树叶和落下的枝条,雨水在路面形成了一条条小河。尽管危险,我还是将油门踩到底,不安的情绪不见了,欣喜涌上心头。发生了这么多事,我终于逃出了布莱克希思,这颠簸的路每多走一步,我就离这个疯狂的地方更远一步。

  天即将破晓,天空不像往常那样一点点亮起来,而像是染上了一团脏兮兮的暗光,但无论如何,雨停了。如管事所说,路笔直向前,树林无边无际。在林子深处,一个女孩被谋杀,苏醒的贝尔发现了这一切。凶手饶他一命,给了他一个银指南针,指向一个莫名其妙的大宅,而他竟然像个傻瓜似的以为自己获救了。我出现在那个林子里,后来成了管家,再后来又开车回到了这个林子,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的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。如果我在塞巴斯蒂安体内时,就能和管家谈一谈,或者想象一下,明天我将要变成的人现在已经在大宅里活动。我可能遇见过他,而且不只是明天的那个人,还可能遇见后天或者大后天我将要变成的人。如果真是如此,我会变成什么样?他们又能变成什么样?我们会不会是同一个灵魂的碎片,要为彼此的罪行负责?或者是完全不同的人,是久已被遗忘的原作的苍白翻版?

  油箱的指针最终颤抖着指向了红字,这时林间漫出雾气,蓄积在地面上。起初的胜利感消失了,我本该早就到达镇上,但是远方看不到炊烟,树林也一望无垠。

  最后,汽车抖了一下就不动了,机器组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摩擦声。瘟疫医生出现在几英尺以外,他的黑色大衣与大雾形成了鲜明对比。我双腿僵硬,后背疼得很,但是愤怒让我跳出了汽车。

  “你怎么还这样愚蠢?”瘟疫医生将双手都放在木杖上,“你本来可以利用这个宿主做很多事情,相反,你在这条路上浪费了这个躯壳,一无所得。布莱克希思不会放过你,当你拖拖拉拉的时候,你的对手正在争分夺秒地进行调查。”

  “我现在还有对手了!”我轻蔑地说,“你的花招层出不穷,不是吗?刚开始你说我陷入了这个困境,现在我还得和别人竞争才能逃出去。”

  我朝他大步走过去,一心打算从他那里突围出去,找到一条出路。

  “你难道还不明白吗?”我说,“我不关心你的规则,因为我不打算玩下去。你赶紧放我走,否则我会让你后悔的。”

  当他用木杖指向我的时候,我距他两步之远。虽然木杖离我的胸口还有一英寸,但似乎比炮弹还要危险。木杖一侧的银色字母震动着,木头上闪着幽幽的光,驱散了雾气。我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这木杖的热度。如果他想的话,这根看似无害的木杖肯定能在我身体里穿个洞。

  “在你的宿主里,唐纳德·戴维斯最幼稚,”我紧张地后退了一步,他不耐烦地说,“但是你没有时间纵容他。这个宅子里还困着另外两个人,也像你一样,寄居在客人或是仆人的身体里。你们仨只有一个人可以离开,谁先给我谜底,谁就能成为唯一的自由人。现在,你明白了吧?这条土路的尽头没有解脱之法,只有我能救你们。所以尽可能往远处跑,跑到你累趴下为止。当你一次次地在布莱克希思醒来时,跑起来吧!你知道这里没有随心所欲,任何事情尽在我的掌握之中。你必须待在这里,直到我改变主意。”

  他放下木杖,用力拽出怀表。

  “等你平静一些,我们再谈。”他说着又把怀表收了起来,“从现在开始明智地利用你的宿主吧。你的对手可比你想象的狡猾多了,他们肯定不会这样挥霍时间。”

  我想冲过去揍他一顿,但是立刻那种冲动就消失了,因为这个想法太荒谬。即使拿走他的行头,他也是高大结实的,我没法威胁到他。瘟疫医生动身返回布莱克希思,我反而绕过他,冲进了前方的大雾中。这条路好像没有尽头,也没有任何村庄,但是我不撞南墙不回头。

  我不会逆来顺受地回到一个疯子的游戏里。

  * * *

  (1)孔雀常用来形容虚荣之人,这里指宿主戴维斯。

  第十一章

  第四天

  我一醒来就气喘吁吁,新宿主的大肚子把我压得动弹不得,好像一个巨型的纪念碑。关于先前的事,我只记得在路上走了好几个小时,一直看不到村庄,我绝望地大喊,最终疲惫地瘫倒在路上。瘟疫医生说的没错,我不可能逃出布莱克希思。

  床边的一个旅行钟(1)显示是上午十点半。我正要起床,这时一个高个子男人从外间走了进来,他把端着的银托盘放在餐边柜上。我猜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,深色头发,胡须刮得很干净。这人有着温和的魅力,却并不特别令人难忘,小巧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小眼镜,有些往下溜。他朝窗户走过去,目不斜视,一言不发地拉开窗帘,推开窗户,外面的花园和一片林木尽收眼底。

  我着迷地看着他。

  此人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分寸感。他动作细微敏捷,不拖泥带水,仿佛要省下力气完成接下来的重要事情。

  一分钟左右,他站在窗前背对着我,房间里进了些冷空气。我感觉他好像在等我做些什么,而这个停顿是给我留的时间,但我怎么也猜不到该干些什么。显然他察觉到了我的犹豫,就不再观望,把手放在我的腋下,拉我坐起来。

  他的帮助令我赧颜。

  我的真丝睡衣汗津津的,刺鼻的体味熏得自己哗哗流泪。同伴没有理会我的尴尬处境,从餐边柜端起银餐盘放在我的大腿上,然后掀起了餐盖。盘子里高高地堆着鸡蛋和培根,旁边还有猪排、一壶茶和一大杯牛奶。这样的早饭令人生畏,我却大快朵颐起来,像动物一样撕扯着食物。高个子男人——我想应该是我的贴身男仆,走到一个东方式屏风后面,放水的声音传了出来。